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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1)壹般原則

1.企業的“實際”和“相關、合理”的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禁止扣除項目

(1)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

(2)企業所得稅;

(3)稅收滯納金;

(四)罰款、罰金和罰沒財物損失;

(五)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贊助費用;

(7)未經批準的儲備支出;

(八)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部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非銀行企業內部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九)企業非應稅所得發生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非應稅收入形成的用於支出的資產折舊和攤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10)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成本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具體規定

1.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銷售成本、業務費用和其他費用,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費用

(1)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薪金,允許扣除。

說明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費,以及其他與雇傭或聘用有關的費用。

(2)“三項費用”

1企業發生的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職工福利費,允許扣除。

2 .企業撥交(未計提)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3)業務招待費

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說明銷售(營業)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特許權使用費、租金收入、視同銷售收入等。,即會計上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但不包括營業外收入、投資收益和轉讓財產收益。

(4)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而非“非廣告贊助費”)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業務推廣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5)租賃費

1通過經營租賃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用,按照租賃期限平均扣除;

2065438年9月1日,案例A企業以經營租賃形式租入固定資產使用1年,並支付全部租金24萬元。計算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應扣除的租賃費=24÷12×4=8(萬元)。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對於構成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按規定分期扣除。

3.賦稅

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關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以及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產品的銷售稅及附加,允許在稅前扣除。

說明稅費(如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從1企業的“計入管理費用”中扣除,不再作為稅金單獨扣除。

說明2企業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予扣除。

4.失敗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存貨盤虧、固定資產和存貨毀損報廢、轉移財產損失、壞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

(二)企業發生的損失,扣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三)企業已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時,計入當期損益。

說明1企業因存貨非正常損失不能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視為企業財產損失,允許與存貨損失壹並稅前扣除。

說明2凈損失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5.其他支出

(1)借款成本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合理借款費用,準予扣除。

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應當計入資產成本,不得單獨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說明企業借款購建超過65,438+02個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的,應當將購建相關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借款費用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並按照實施條例的規定予以扣除。

(2)利息費用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發生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2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入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的部分予以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3)匯兌損失:除“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和“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有關的部分”外,允許扣除。

(4)保險費

1參加財產保險的企業,允許按照有關規定抵扣已繳納的保險費。

2 .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允許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內扣除。

除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為特殊工種勞動者繳納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不得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費。

(5)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企業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的專項資金,準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發生變化的,不得扣除。

(6)允許扣除企業發生的合理勞動保護費用。

(7)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1基數和比例

2支付對象

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理協議或合同,並按規定支付手續費和傭金。

3支付方式

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及其他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4輸入方法

(壹)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和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傭金、回扣、進場費等費用中。

(b)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不應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的金額,應如實記錄。

5.沒有稅前扣除。

(壹)企業為發行股票向相關證券承銷機構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和攤銷分期扣除,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

6.公益捐贈

(1)公益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公益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說明納稅人直接對受贈人的捐贈是不允許扣除的。

(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