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職工發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關規定履行了註冊登記等增資手續的,收到職工繳納的認股款時,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按照職工繳納的認股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同時,就回購義務確認負債(作收購庫存股處理)。
借:庫存股(按照發行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以及相應的回購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
貸:其他應付款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回購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