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研究生學校,應根據現有畢業證填寫相應的學校名稱。同時,畢業學校還應符合初級會計考試的有關規定並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
為大學生的考生應填報高中畢業證或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職高、技校,不能依靠大學就讀證明等材料作為學歷證明報名考試,否則可能影響考試資格審核和證書領取。
初級會計師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
會計基礎考試要帶的項目:
壹般來說,初級會計師不允許考生攜帶計算器進入考場。具體考試安排請參考各地區下發的通知。
考試時會給考生提供統壹的計算草稿紙和計算筆。計算草稿紙考完收回,不能作為答案。所有問題必須在電腦上回答,寫在紙上的回答結果無效。
考試過程中出現機器故障,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監考老師,不得擅自處理。提前交卷的時候,壹定要檢查答案。交卷後要盡快整理好自己的文章,保持安靜,迅速離開考場,以免影響其他考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