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0-5=115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的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92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4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800
投資收益160
借:投資收益4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40
借:投資收益5
貸:銀行存款5
或者這麽算也行:甲公司處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實現的投資收益=處置取得價款(920-5)-初始取得成本(830-30=915-800=115萬元。)購入時另外支付的手續費應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