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條第壹款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和會計軟件,應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壹款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軟件、操作規程和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建立的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準確、完整地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額。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貴公司使用財務會計軟件,需要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
報表格式
開通財務會計軟件備案報告
* * * * *國稅局:
本人,* * * * * * *有限公司擬在* * * * *開始使用用友* * * *版財務軟件進行財務核算,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符合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納稅人建立的會計電算化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準確、完整地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額。”的規定。
現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向妳局備案。
* * * *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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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這是妳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