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壹項工作。具體地說,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帳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1、負責現金、支票、發票的保管工作,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管好現金、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及其他證卷,不得丟失。
2、現金業務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辦理。對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認真稽核,不符合規定的有權拒付。要做到收有記錄,支有簽字。
3、出納人員應在辦理資金收付、銀行結算等業務後,根據原始憑證填制收、付款記賬憑證,並在記賬憑證上簽章。交由會計主管或其他財務人員審核後,根據與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有關的憑證按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4、記錄現金日記帳,要求做到書寫整潔、數字準確、日清月結。
5、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賬面壹致。
6、負責到銀行辦理經費領取手續,支付和結算工作。
7、支票的簽發要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簽逾期支票、空頭支票。對簽發的支票必須填寫用途、限額,除特殊情況需填寫收款人。按規定設立支票領用登記簿,應定期監督支票的收回情況。
8、辦理其它銀行業務。要核對發票金額是否正確、準確,並經領導批準後簽發,不得隨意辦理匯款。
9、及時與銀行對帳,將各銀行對賬單交內審崗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調節表上掛賬及時進行清理和查詢
二、會計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規定或不合格的憑證應拒絕入帳。要嚴格掌握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
2.負責記好財務總帳及各種明細帳目。手續完備、數字準確、書寫整潔、登記及時、帳面清楚。
3.負責編制月、季、年終決算和其他方面有關報表。編制會計報表要做到真實可靠、內容完整、計算準確、報送及時。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企業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和利潤計劃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企業參謀。
5.定期裝訂會計憑證、帳簿、表冊等,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和存檔,做到資料齊全、保密。
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壹人壹崗、壹人多崗或壹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