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律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工作年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工作人員參加民主革命政權機關工作的時間,算作工作時間。
擴展數據:
計算:
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年計算。計算退休金和養老金時,每年計算後剩余的月數,超過六個月的按壹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
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罰的,工作年限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情節較輕,經任免機關批準,受處分前已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