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回其他單位所欠的20000元。
借方:銀行存款20000元。
貸:應收賬款20000
該經濟業務的發生導致銀行存款增加2萬,應收賬款減少2萬。銀行存款和應收賬款都屬於資產,是資產的壹增壹減,資產總額不變,仍為100000元。
2.收到其他單位投資5萬元。
借方:銀行5萬元。
貸款:實收資本5萬元。
導致實收資本和銀行存款同時增加5萬元,即所有者權益增加5萬元,資產增加5萬元。期末資產余額為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