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需要,充實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優化人員結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會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4名。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簡章。
壹、招聘崗位及人數
會計管理中心辦事員4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階段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具有會計從業人員資格和滿兩年工作經歷。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3年盱眙縣公開招聘會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其中專業按《淮安市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2)》執行。
6.自願在應聘崗位工作五年以上。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壹)報名
1、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通過網絡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空額的,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壹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後不再遞補。
被聘用考生與其他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報到。如本人不能按規定期限報到,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聘用後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縣紀委:0517-88220536
縣人社局:0517-80910771
縣財政局:0517-88266401
報名咨詢電話:0517-88272065、0517-80910771
七、本簡章由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2013年盱眙縣公開招聘縣會計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盱眙縣財政局
二○壹三年壹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