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會計憑證的要求
1.會計憑證要定期裝訂,防止丟失;
每月結算壹次賬,月底裝訂成冊,目的是防止丟失。
2.會計憑證應密封,防止憑證被交換;
因為原始憑證反映的是企業的經濟活動,很可能涉及企業的商業秘密,容易被他人篡改;所以不得將原始憑證外借,並加蓋印章,防止憑證被調換。其他單位因特殊原因確需使用的,需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批準,方可復制。
3.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
比如壹本有幾千張原始憑證的書,可以單獨裝訂,需要裝更多的復印件。
4.對各種重要的原始憑證,應單獨編制目錄,單獨保管,有關會計憑證和原始憑證應分別標明日期和編號;
存款收據、提單等。都是重要的原始文件,需要單獨編目,單獨保管。
5.年度裝訂的會計憑證可以在年度終了時由本單位會計機構暫保管壹年,期滿後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壹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由會計機構內部指定人員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