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分為取得、持有和處置三個過程,分別編制會計分錄:
1.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
初始投資成本大於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款:銀行存款
當初始投資成本低於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
貸款: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差額)
2.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限:
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款:投資收益
被投資單位的凈損失: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以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減記為零為準)
被投資單位以後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方: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或成本
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化: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或相反分錄)
3.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
借方: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計提減值準備)
貸款: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或借記)
-其他綜合收益(或借方)
應收股息(尚未收到)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方)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項:投資收益(或相反的分錄)
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如何處理?
1.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1)以現金購買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
實際支付的價格包括已宣布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之間的差額,應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根據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投資者接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者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會計處理。
(1)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壹般應保持不變。
(2)在股權持有期間,企業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布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會計處理。
(1)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應根據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化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2)在股權持有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享有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在每個會計期末的賬面余額。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的,企業應按其所占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被投資單位有凈虧損的,作相反分錄,但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減記為零。被投資單位宣布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的,企業應按持股比例計算應分得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其他權益工具的投資會計處理如何進行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