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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代扣代繳的四金個人部分如何核算及具體操作

1.

應計工資的會計分錄首先:

借方: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員工工資/工資總額。

貸款:應付工資/職工工資總額。

2.

再次發放工資時的會計分錄:

借方:工資總額/應付職工工資總額。

貸款: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繳費)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

最後,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方: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員工工資/工資總額社會保險(企業繳納)

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員工工資/工資總額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繳費)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4.

至於社保的計提和繳納,可以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記入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