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核算包括數量核算、外幣核算、部門核算和項目核算。
壹般來說,如果“供應商”較多,應設置“應付賬款”科目進行輔助核算;
如果“客戶”較多,應對“應收賬款”科目設置輔助核算;
如果公司員工人數較多,經常發生員工借款和還款,也可以對“其他應收款”設置輔助核算。
如果公司規模小,業務量小,則不需要啟用輔助核算。
會計輔助賬只是對總賬和序時賬沒有記錄的內容的輔助記錄賬,格式和內容可以靈活處理;與明細賬不同的是,它沒有具體的規範;
輔助賬簿作為總賬簿體系的補充,對壹些財務業務進行登記備查,對於實行集中核算的統管單位尤為重要。輔助賬戶的設立,便於單位隨時掌握單位的資金活動和結余情況。它是單位與核算中心對賬的重要依據,有利於單位與核算中心的業務銜接,有利於加強單位的財務管理。可以為本單位或本系統的特殊會計信息需求提供必要的信息。
輔助賬戶壹般不分類。只是根據實際情況成立。
手工輔助賬戶也叫總賬。財務軟件中的輔助賬戶是輔助核算的壹種。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