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有什麽特點?
舞弊審計是防止、識別和利用文件證明貪汙、盜竊、欺詐和腐敗的審計活動。與常規財務報表審計相比,舞弊審計具有以下明顯特征。1.舞弊審計僅限於審查舞弊,包括發現舞弊的事實證據以及誰是舞弊者。審計人員對財務報表進行日常審計的目的是判斷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重點是發現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重大錯報或者遺漏。這些錯報或遺漏包括由無意行為造成的錯報或遺漏。舞弊審計的主要目的是發現舞弊的事實證據和舞弊者是誰,重點是例外、古怪的事情、會計不規範和行為結構,非故意行為導致的錯報或漏報不在其審查範圍內。2.舞弊審計是壹種發現而不是判斷性的審查活動。由於舞弊的嚴重性,舞弊審計必須有強有力的證據支持。它應該找到欺詐的事實證據,並確定欺詐的具體細節以及欺詐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是,欺詐是壹種故意行為,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審計人員不可能僅通過推理就推斷出與舞弊相關的事實,這就決定了舞弊審計不能像財務報表審計那樣僅僅停留在判斷階段,而應該是壹種發現性的審查活動。3.舞弊審計更需要壹種思維方式,而不是壹種技術方法。普通的技術方法對於發現和發現由非故意行為引起的錯誤無疑是非常有效的,但實踐證明,對於發現和確定事先有預謀、精心策劃、以隱蔽手段實施的欺詐行為並不那麽有效。因為,既然造假是有目的的,那麽造假後必然會被各種手段粉飾,使其表面上看似合理,難以察覺。舞弊審計人員要發現這些舞弊行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站在舞弊者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看看哪種舞弊方法是最好的,然後從這裏開始檢討,往往會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