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知識:
我國國家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支付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主要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保障。2006年,國家公務員法實施後,除行政機關外,人大、CPPCC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機關的工作人員也被納入公務員隊伍,如組織部、宣傳部、黨史研究室、文獻研究室等。
公務員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務員在各種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綜合表現。公務員因其雙重法律地位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壹方面,公務員是公民。這種地位決定了公務員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壹方面,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務員。這種地位決定了公務員的法律地位。
公務員的雙重身份在特定情況下往往會發生沖突。當發生某種法律責任時,應當準確劃分。專業科目面試、筆試結束後,按照綜合成績高的順序,按壹定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的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的50%。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合格的人員中擇優錄用,並在主管部門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錄用,並在考試專題網站上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聯系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