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商品錄入
借:材料-A 8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3600
貸款:銀行存款93600。
(2)運費錄入
註: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支付的運輸費用和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支付的運輸費用(本章本節“壹”所述不計入銷售額的預付運費除外),允許按照運費結算單(普通發票)所列運費金額抵扣,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條目:
借:材料-A 3000*(1-7%)=279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210
貸款:銀行存款3000元。
2.收到壹臺價值27000元的捐贈新機,交付使用。
註:壹般來說,接受捐贈會記入營業外收入,我認為不合適:對方的捐贈會支持,進入收益,最後進入本年利潤,變相成為股東分紅。有些會計更不合適把實收資本也算進去,實收資本是股東出資的份額。所以納入“資本公積”會更好。
借方:固定資產27000元。
貸款:資本公積27000元
3.進入
借:生產成本-產品-直接材料52500
貸款:原材料-B 30000
分析材料-C 22500
4.進入
借方:銀行存款202000。
應收票據410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60萬元。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12000
5.條目。
借方:庫存現金97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97000元。
6.錄入(註:如果是同壹家公司,好像和第壹個問題有沖突,前者是增值稅,然後是營業稅,有點重復)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7.5萬元。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75,000。
7.年末,假設* * *公司實現凈利潤80萬元,按照65,438+0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照5%提取任意盈余公積,利潤分配給投資者,剩余部分留待以後年度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0萬* 10% = 8萬。
貸:利潤分配-計提法定盈余公積80萬* 10% = 8萬。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借方:利潤分配-計提法定盈余公積800,000 * 10% = 80,000。
貸:法定盈余公積80萬* 10% = 8萬。
(2)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0萬* 5% = 4萬。
貸:利潤分配-計提任意盈余公積80萬* 5% = 4萬。
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80萬* 5% = 4萬。
貸:任意盈余公積80萬* 5% = 4萬。
(三)提取股息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0萬* 10% = 8萬。
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800000*10%=80000。
提取紅利:
借方:利潤分配-應付股利800000*10%=80000。
貸款:應付股利800000*10%=80000。
(4)將本年利潤結轉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方:本年利潤80萬元。
貸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