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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農產品和銷售農產品怎麽做會計分錄

基礎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庫存現金。(要是可以抵扣: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銷售: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涉及增值稅問題

收購再買的話,再買銷售是13%或是9%,要看買的產品性質。小規模是3%。

壹般納稅人收購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的農產品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但是註意帶稅率的普票不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可得:購進農產品,除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及13%額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權價×扣除率。政策依據:參考《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現在是按9%抵扣,生產的話可以加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