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記賬憑證
1、記賬憑證,會計專業術語,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亦稱分錄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按照登記賬簿的要求、確定賬戶名稱、記賬方向和金額的壹種記錄,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依據。
2、記賬憑證是由會計人員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按其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整理,作為登記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 記賬憑證應該怎樣編號 給記賬憑證編號,是為了分清記賬憑證處理的先後順序,便於登記賬簿和進行記賬憑證與賬簿記錄的核對,防止會計憑證的丟失,並且方便日後查找。
3、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有多種: 壹種是將財會部門內的全部記賬憑證作為壹類統壹編號,編為記字第**號; 壹種是分別按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現金和銀行存款付出以及轉賬業務三類進行編號,分別編為收字第**號、付字第**號、轉字第**號; 還有壹種是按現金收入、現金付出、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付出和轉賬五類進行編號,分別編為現收字第**號、現付字第**號、銀收字第**號、銀付字第**號、轉字第**號。當月記賬憑證的編號,可以在填寫記賬憑證的當日填寫,也可以在月末或裝訂憑證時填寫。記賬憑證無論是統壹編號還是分類編號,均應分月份按自然數字順序連續編號。通常,壹張記賬憑證編壹個號,不得跳號、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