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會計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和材料

會計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和材料

會計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和材料如下:

1.獲得博士學位後,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會計專業講師資格,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後,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會計專業講師資格滿5年,從事會計工作滿3年。

3.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後,取得會計師資格滿3年,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後,取得會計師資格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壹:公開出版會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參加編寫省(部)級及以上會計行業法規的主要起草人。

4.長期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非會計師資格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作滿20年,取得會計師資格滿8年或取得其它中級資格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會計副高級職稱評審材料如下:

1.證件、證書類: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會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

2.證明類:任職聘書(或聘用合同、聘用證明)、繼續教育證明文件、居住證明、社保證明、近壹年繳稅證明等。

3.論文:壹般要求發表2-4篇論文,需發表在公開出版發行的期刊,文章字數壹般要求在2000字到5000字之間。

4.業績等其他:具有豐富的會計實務工作經驗,取得壹定的工作業績,能獨立負責某領域或壹個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