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1987年在中國會計學會年會上,成立了七個研究組,其中壹個就是“會計原則和會計基本理論研究組”。該組織曾先後於1989年起開始研究和探索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
1991年11月26日財政部下發了《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基本準則)(草案)的通知》,向全國廣泛征求意見;在1992年7月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討論後,1992年11月30日以部長令形式正式發布了建國以來中國第l號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並決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實施。
從1992年《企業會計準則》發布以後,財政部即著手草擬制定具體會計準則,為保證準則質量,分別成立了國外、國內兩個咨詢專家組和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
經過三年多的努力,1996年完成了30多個具體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分四輯印發各地征求意見。到2001年先後修訂、頒發了16項具體會計準則。
2006年2月15日頒發38項具體準則形成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這些具體準則的制定頒布和實施,規範了中國會計實務的核算,大大改善了中國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和企業財務狀況的透明度,為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和證券市場的發展、國際間經濟技術交流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