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條件
凡符合《青島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青財會〔2005〕9號)的有關規定,在本市有工作單位或有本市居住證明(戶口或暫住證),擬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免試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的規定,持有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簽發日期在2年以內的(2006年2月份至2008年2月份)中專以上學歷證書,所學專業為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註冊會計師專門化、會計電算化、理財學考生,可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壹個科目;不符合上述免試條件的,須參加全部三個科目考試,其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個科目必須同時報考,同時達到合格標準為有效成績。《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可另行單獨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