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是根據企業的具體行業要求和未來可能發生的會計業務情況,購買所需的賬簿,然後根據企業的日常業務情況和會計處理程序進行賬簿登記。
(2)會計事項分析。包括經濟業務分析,原始憑證審核等等。
(3)編制會計憑證。即確認和計量企業的經濟業務,並根據結果,采用復式記賬法進行會計分錄和填制會計憑證。
(4)登記相關賬冊。即根據會計憑證,分別登記有關日記賬、總賬和明細賬,並計算其金額和余額。
(5)編制試算平衡表。即根據總賬的試算平衡表和明細賬的試算平衡表,檢查記賬是否有錯誤。
(6)最終對賬和編制工作底稿。期末結賬前,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當期應負擔的收入和費用,並對賬簿記錄的相關賬戶進行必要的調整,編制對賬分錄和試算平衡表,結合總賬和日記賬的會計數據編制工作底稿,以便於下次對賬和結賬,為最終編制報表提供便利。
(7)和解與結算。對賬是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正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相關經濟業務入賬後,對賬工作主要包括賬對賬、賬對證、賬對賬。
銷戶就是銷戶。某壹期間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後,各種賬簿記錄的經濟業務結算清楚,作出本期總額和期末余額,或將余額結轉下期,以便編制會計報表,區分上期會計記錄,分期繼續核算。
(8)編制和提交財務報告。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根據賬簿記錄,報告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