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會計鑒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司法會計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運用會計學的原理和方法,通過檢查、計算、驗證和鑒證和監證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等財務狀況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
司法會計鑒定壹詞,容易被誤解為只有司法會計師才能進行的工作。實際上,按照目前我國訴訟法律規定,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審計師、財會或審計學教授,只要按照法律規定取得司法會計鑒定人的資格,就可以實施司法會計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