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是流動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地勘單位的短期債權。應收賬款是指地質勘查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結算社會地質勘查工作價款、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而應向發包單位、采購單位和勞務接收單位收取的款項。預付賬款是指地質勘探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承包地質勘探工作、采購物資和接受勞務,按照合同約定應預付給承包商、備料款或供應商的款項。壹般情況下,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應在短時間內收回(即1年或1個商業周期內)。
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按來源和渠道可分為兩類:
(1)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經營性債權,如應收結算價款、應收票據、預付工程款、預備費等。
(2)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種非經營性債權,如預付款、各種應收債權及罰款、包裝保證金、應收上級單位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
應收應付賬款能否及時清算收回,直接關系到地勘單位的資金周轉和使用效率。因此,地勘單位應及時催收各種應收及預付賬款,定期相互對賬,盡可能避免和減少壞賬損失。
二、應收及預付賬款的確認
壹般情況下,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按其實際發生額入賬,即按交易發生日或確認收入時確定的債權金額入賬,收回時予以核銷。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銷售方式不同,應收賬款金額的確認也有所不同。如產品銷售中的折扣和折讓,會計處理方法不同。在會計處理上,壹般有兩種方法:壹種是總價法,即將價格扣除折扣前的金額作為實際售價,計入應收賬款。客戶在規定的折扣期內付清貨款的,折扣部分從銷售收入中扣除;另壹種是凈值法,以扣除現金折扣後的金額作為實際售價,計入應收賬款。
三、應收賬款的會計處理
(1)地勘單位應設置應收賬款,核算因結算社會地質勘查工作價款、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而向承包單位、采購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為買方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和雜費。
(2)地勘單位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已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營業收入——社會地質勘查工作收入”、“營業收入——地質成果轉讓收入”、“營業收入——多種經營收入”、“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貸記“營業收入”。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地勘單位代采購單位支付的轉讓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待攤費用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地勘單位的應收賬款以商業匯票結算的,收到已承兌的商業匯票時,應按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3)借記本科目,反映已收回或已轉為商業匯票結算或已結轉壞賬損失的應收賬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本科目應根據不同的采購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並按賬齡建立應收賬款明細賬。
四。壞賬準備
(1)壞賬概述及確認
壞賬是指地勘單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因壞賬造成的損失稱為壞賬損失。壞賬損失的確認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壹是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後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二是因債務人逾期三年以上未履行償債義務而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二)總賬賬戶設置
地勘單位可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並應設置“壞賬準備”科目核算提取的壞賬準備。
(3)壞賬準備的相關規定
地勘單位應當定期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預測各種應收賬款可能發生的壞賬,對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
(1)計提方法。計提壞賬的方法有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銷售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具體方法由地勘單位自行確定。但應列出內容,具體說明壞賬準備的範圍、提取方法、賬齡劃分和提取比例。壞賬準備提取方法壹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相關部門審批或備案。
需要註意的是,地勘單位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只有應收賬款才計提壞賬準備,其他應收賬款都不計提壞賬準備。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對於預計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2)撥備比率。在確定壞賬準備計提比例時,地勘單位應根據自身的過往經驗、負債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合理估計。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該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如債務單位註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嚴重短缺、嚴重自然災害等),導致企業停產,短期內無力償還債務,應收賬款逾期三年以上),下列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1)當年發生的應收賬款;
②計劃重組應收賬款;
③應收關聯方款項;
(4)其他逾期但無確鑿證據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地勘單位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應將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並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地勘單位的預付款項不符合預付款項的性質,或因供應商破產或撤銷而無望收到所購商品,應將原計入預付款項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並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地勘單位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證明上述原因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按照管理權限,報經本單位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或上級單位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核銷已提取的壞賬準備。
(4)壞賬準備的計算公式
壞賬準備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本期計提的壞賬準備=根據應收賬款本期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本科目的貸方余額。
當期按應收賬款計算的壞賬準備金額大於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的,按差額計提壞賬準備;當期根據應收賬款計算的壞賬準備金額小於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的,應按其差額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如果當期應收賬款計算的壞賬準備金額為零,則本科目的余額應全部轉回。壞賬準備賬戶當期有借方余額的,按照應收賬款計算當期應付壞賬準備金額加本科目的借方余額之和,計提壞賬準備。
(五)壞賬準備的會計處理
(1)地勘單位提取壞賬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於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差額計提,應計提的差額小於賬面余額的,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準備”科目。
(2)地勘單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批準為壞賬損失,核銷提取的壞賬準備,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3)已確認核銷的壞賬損失以後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㈥期末余額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地勘單位提取的壞賬準備。
動詞 (verb的縮寫)應收票據
(壹)應收票據的概念
票據壹般是指能夠代替現金,具有流通和支付功能的有價證券,包括匯票、本票、支票等。在商品經濟活動中,票據作為壹種信用工具被廣泛使用。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商品交易方式的多樣化,商業匯票作為壹種新的結算方式逐漸被人們認可和采用。會計上的“應收票據”是指以這種結算方式銷售產品、商品和提供勞務而收取的商業票據,不包括本票和支票。
商業匯票是交易雙方基於商品購銷、勞務提供和信用業務的壹種信用憑證,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總賬賬戶設置
地勘單位應設置“應收票據”科目,核算因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而收到的商業票據。收到出票並承兌的商業匯票時,應當按照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入賬;對於有利息的應收票據,期末應計提利息,計提的利息將增加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
(3)應收票據的會計處理
(1)地勘單位收到客戶為銷售商品、產品、提供服務等開具並承兌的商業匯票。,並按應收票據面值借記本科目,按已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營業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2)地勘單位收到的應收票據沖減應收賬款,按應收票據的面值,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有息應收票據,期末按照應收票據的面值和確定的利率計提利息,計提的利息增加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3)地勘單位應將未到期的應收票據貼現給銀行,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扣除貼現利息後的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貼現利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應收票據票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有息應收票據,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貼現的商業匯票到期時,由於承兌人銀行賬戶付款不足,申請貼現的地勘單位收到應收票據、付款通知書、拒付通知書或未付票款通知書時,按已支付的本息,借記應收賬款,貸記銀行存款賬戶。申請貼現的地勘單位銀行存款賬戶余額不足時,銀行應按貸款本息借記應收賬款,貸記短期貸款賬戶。
(4)地勘單位背書轉讓應收票據取得所需材料時,按照取得材料應計入成本的價值,借記“設備采購”或“材料”、“管材”等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等科目,按照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如有差異,應貸記本科目。
在有息應收票據的情況下,地勘單位將其持有的應收票據背書轉讓,取得所需材料,按照取得材料應計入成本的價值,借記“設備購置費”或“材料”、“管材”等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 並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計提的事實貸記本科目。
(5)應收票據到期時,應分別處理:
收回應收票據,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差額貸記“財務費用”科目(不計提利息)。
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拒付通知或拒付證明等。,根據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本科目。
到期不能收回的有息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科目後,期末不再計提,將其中所含利息登記在相關備查簿中,待實際收到時沖減當期財務費用。
(4)參考書的設置
地勘單位應建立“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張應收票據的種類、編號、出票日期、面值、票面利率、交易合同號、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姓名、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率、貼現凈額、應計利息、收款日期、收回金額、退款情況等信息。應收票據到期結算或退款後,
(五)壞賬準備
地勘單位持有的應收票據不計提壞賬準備。到期無法收回的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後,應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但有確鑿證據表明地勘單位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將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並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㈥期末余額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地勘單位持有的商業匯票的面值和應計利息。
不及物動詞預付帳款
(壹)預付款的概念
預付款是指地勘單位根據合同約定預先支付給承包商或供應商的款項。包括預付地質勘探項目資金和材料準備資金、預付采購資金等。
(二)總賬賬戶設置
地勘單位應設置“預付款”科目,核算按合同規定預付給承包商或供應商的款項。
(3)預付款項的會計處理
地勘單位因采購等而預付的款項。,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購貨款時,應根據發票和賬單列出應計入外購材料成本的金額,借記“設備購置費”或“材料”、“管材”等科目,根據應支付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費)”科目。追加付款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地勘單位的預付款項不符合預付款項的性質,或因供應商破產或滯銷而無望收到所購商品,應將原計入預付款項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地勘單位根據預計不會收到的預付購貨款的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轉讓”科目,貸記本科目。
除預付款項轉入其他應收款外,其他預付款項可以不計提壞賬準備。
(4)明細科目設置
本科目應按承包商或供應商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㈤期末余額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地質勘探單位實際預付的款項;期末,如果是貸方發生額,則反映地勘單位尚未支付的金額。
七。其他應收款
(壹)其他應收款的概念
其他應收款是指地勘單位除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票據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包括各種應收債權、罰款、保證金和其他應收回的墊款。包括未設置“備用金”科目的地勘單位撥付的備用金和未達到預付款項性質,已按規定結轉的預付款項。
(二)其他應收款的內容
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主要包括:
(1)各種應收賠款和罰款;
(2)租賃包的應收租金;
(3)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
(四)儲備基金;
(5)押金,比如租入套餐所交的押金;
(6)預付款轉賬;
(7)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
(3)總賬賬戶的設置和核算
地勘單位應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發生其他應收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種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行備用金制度的地勘單位,對收到的備用金要定期向財務部門報銷。財務部門根據報銷金額用現金補充備用金額度,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報銷金額和補充金額不再用本科目核算。將“備用金”單獨設置為壹級科目的單位,可按本科目進行核算。
(4)壞賬準備
地勘單位應當定期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其他應收款進行檢查,預測其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並計提壞賬準備。對於其他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地勘單位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實無法收回的,按照其管理權限,報本單位辦公會議或經上級單位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核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經批準為壞賬的其他應收款,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核銷的壞賬損失,以後收回的,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5)明細科目設置
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進行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㈥期末余額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地勘單位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八。應收股息
(壹)應收股利的概念
應收股利是指地勘單位因股權投資而應收到的現金股利,包括從被投資單位應收的利潤。
(2)總賬賬戶的設置和核算
地勘單位購買股票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的,按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借記“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和分配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地勘單位對外長期股權投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在被投資單位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分配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或“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明細科目設置
本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㈣期末余額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地勘單位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九。應收利息
(壹)應收利息的概念
應收利息是指地勘單位債權投資應收取的利息(不含壹般銀行存款利息)。地勘單位因償還本息而購入的長期債券應收利息,應在“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總賬賬戶的設置和核算
地勘單位購入債券的實際付款中包含已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債券利息的,按實際成本(即實際付款減去已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借記“短期投資”、“長期債務投資”科目,按應收取的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
地勘單位購買分期支付利息,到期還本的債券,以及其他已分期支付,但未收取的利息已達到付息期的長期債權投資。在確認投資收益時,應按應取得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地勘單位收到利息,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利息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3)明細科目設置
本科目應按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㈣期末余額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地勘單位尚未收回的債權投資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