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審核過程中實際實施的重要程度

審核過程中實際實施的重要程度

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是指由註冊會計師確定的低於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壹項或多項金額,旨在將未被糾正和未被發現的錯報總數超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可能性降低到壹個適當的低水平。

審計的定義是從審計的內涵中闡明審計概念的方法。審計的定義不是壹成不變的,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定義。

古代把審計定義為朝貢、貨幣、稅收、鹽務、財政收支、財務賬目、經濟監督、官員受賄和官員的財經政績。民國時期,財務收支、憑證、賬簿、計算書、軍費、監獄收支、外債為審計定義。

社會主義審計的定義1989 3月中國審計學會在貴州召開的社會主義審計基礎理論研討會上,經過廣泛討論,全面深入地闡述了審計的定義,提出“審計是由專職機構和人員依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查,

1995年初,原審計長郭正安就研究型審計的定義問題致函全國審計機關、審計院、審計研究和教育部門,提出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給審計壹個簡明、準確、國際化的定義,引起了關於審計定義的大討論。

5438年6月+10月,中國審計學會等四家單位在山東青島聯合舉辦審計定義研討會。經過深入討論,對審計的簡明定義表述為:“審計是獨立核對會計賬目,監督財政和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有效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