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標準層次清晰,結構嚴謹,簡單明了。但中國的職業道德標準比美國更細致、周到、完善。比如《指導意見》中關於保密、收費、傭金的規定多達十二條。
(2)我國基本準則在“總則”中規定了獨立、客觀、公正三項基本原則,在“對同業的責任”中規定了對客戶的責任,在“其他責任”中規定了協調與同業關系應遵守的原則,在“其他責任”中規定了維護職業形象的要求。但《基本準則》對審計職業道德概念的描述並不全面,我國《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中並未提及“職責”和“公共利益”的概念。“職責”是指審計人員作為專業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在各種活動中運用敏感的職業道德判斷。“公共利益”是指註冊會計師應當接受服務公共利益的義務,以公信為榮,證明專業技術行為。“職責”和“公共利益”是審計職業的根本出發點。要求審計師不僅要考慮客戶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還要考慮公眾的利益。承擔應有的責任,服務公眾利益,是審計職業存在的終極理由。
(3)職業行為規範不具體。美國職業道德的觀念層面、行為準則層面和道德懲罰是有明確劃分的。我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雖然部分反映了行為準則的要求,但並沒有明確區分職業概念和行為準則。比如,在中國,獨立、客觀、公正被視為基本的道德原則,只體現在觀念層面,而沒有體現為行為規則。什麽是獨立、客觀、公正,在實踐中沒有明確的定義標準,所以在實踐中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守則的不可操作性必然會導致誤解,甚至會占某些人的便宜,違背了職業道德的初衷。
(4)兩國的道德標準還有壹個明顯的區別,就是美國有第四級道德懲罰,而中國的法典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道德懲罰是對職業過程中特殊問題的書面解釋或說明。我們來看看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的審計職業道德準則的規定,沒有道德裁決。可見,這部分內容的存在與民族社會文化有關。道德判決和懲罰是判例法的形式,而英美屬於判例法國家,總是先有壹個具體的案例判決,然後這個判決作為法律被廣泛適用,這種情況很少見,也不系統。中國的法律制度雖然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有的參照,但更傾向於大陸法系,大陸法系先制定頒布成文法,然後在實踐中適用。因此,是否存在道德懲罰與國家的文化傳統有關,不會對審計職業道德產生任何實質性影響。
順便延伸壹下中美審計職業道德規範的大致內容,有助於消化上述兩者的差異。
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職業道德簡介
在美國,職業道德有四個層次:
第壹層次的職業道德概念包括六個概念:責任、公共利益、誠信、客觀和獨立、應有的註意和業務範圍和性質。
第二層次的行為準則規定了註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最低標準,並強制執行。
第三級行為準則的解釋不具有強制性,但如果違反,必須說明偏離的原因。
第四級道德裁決是美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部執行委員會對執業者和其他對道德規則感興趣的人提出的有關行為規則的問題所作出的書面解釋或回答。它不是強制性的,但如果違反了,必須說明偏離的原因。
中國審計職業道德簡介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自1998年底成立以來,壹直致力於註冊會計師道德規範建設和道德教育工作。1992,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1997 65438+10月1、經財政部、審計署批準,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頒布實施《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現稱《基本準則》)替代原準則。2002年6月25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了《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指導意見》。
目前有效的職業道德守則有兩種:基本守則和指導意見。守則共七章,包括總則、總則、專業能力和技術規範、對客戶的責任、對同行的責任、其他責任和職責。《指引》除了闡述基本原則外,還包括對具體要求的詳細說明,如獨立性、專業能力、保密性、費用和傭金、與執行見證業務不相容的工作、接手原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業務、廣告、業務招攬和宣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