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印發字[2008]105號、《天津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註冊會計師交接的補充規定》(協[2009]9號)的通知》
二。天津中註協轉註冊會計師需要提交的材料:
1.《註冊會計師調動申請表》(當地調動機構壹式三份,跨省調動機構壹式四份)。請從天津中註協網站首頁“數據下載”下載申請表;
2.註冊會計師證書原件;
3.與調入事務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見原件,留復印件);
4.從外地調入我市的註冊會計師,需提供註冊會計師人事檔案歸檔證明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5.如果註冊會計師是原事務所的出資人,必須先在天津市財政局辦理股權轉讓(退股)手續和股東變更手續,再到協會辦理過戶手續(股東會決議、退股協議等。應提供給協會)。
三、具體移交程序如下:
1.轉入本市:(1)事務所為轉所申請人辦理轉所手續,向市會計師協會提交轉所申請表→(2)市會計師協會審核轉所材料,在轉所申請表(會)上加蓋“轉所專用章”→(3)市會計師協會。
2.跨省轉所:(1)事務所為轉所申請人辦理轉所(會)手續,先向轉所提交轉所(會)申請表→(2)轉所在轉所(會)申請表上加蓋“轉所專用章”→(3)轉所提供符合條件的轉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