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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利息的核算如何處理?

1.企業確認應收利息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2.企業實際收到應收利息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屬於資產賬戶。借方登記應收利息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利息。期末余額借記,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利息。

擴展數據

應收利息:

1.本科目核算企業對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應收取的利息。

購買壹次性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期間確認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確認的利息收入,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借款單位或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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