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最基本要求。教師資格制度是壹種特定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世界上許多國家對教師資格標準都有嚴格的規定,許多國家建立了教師執照制度或教師資格證制度。
2012 9月10日,上海市教委表示,上海市中小學教師資格首次註冊後不再實行終身制。此外,北京教師資格將不再享受“終身制”,取而代之的是5年的時間限制。
合格教師可以在同級及以下學校和機構任教;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只能在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是相互通用的。使用假資質證書者,壹經查出,五年內不得申報。
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
1,中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孝道和教育要求。
(1)幼師應具有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應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初中教師應具有師範院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應具有師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
(五)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資格,應當是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工以上技術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