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份的面值,貸記本科目(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按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對於分期付息、壹次還本的債券,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對於壹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三)長期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借記本科目(面值、應計利息)、“應付利息”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貸記或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借記本科目(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利息調整),按其權益成份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如用現金支付不可轉換股票的部分,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企業應怎樣進行利潤形成和分配的核算?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
二、企業期(月)末結轉利潤時,應將各損益類科目的金額轉入本科目,結平各損益類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的貸方余額為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借方余額為當期發生的凈虧損。
三、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凈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3、關於現金流量表
請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希望對妳有用 采納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