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款或已出票承兌的商業匯票的收款憑證,應分別按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匯總,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借記“材料成本差異”,貸記本科目;如果實際成本低於計劃成本,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對於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款憑證,應根據計劃成本估算入賬,借記“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沖減。下期收到的發票、票據的收款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如果涉及到進項增值稅,也要相應處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