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法》第九條的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核算。這意味著管理會計的會計基礎是實際的經濟業務,而不是假設或推測的情況。單位在會計核算中,需要根據貨幣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產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資金和資金的增減等實際經濟業務事項,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在會計賬簿上。這些記錄將被編入會計報告,以反映該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管理會計的核算保證了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為管理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