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斷完善金融領域頂層機制。
財務部門內部跨部門協調機制的頂層設計,如會計部、監督評價局、中註協等,在日常工作中明確職責,做好管理工作。同時,建立財政部地方監管局與地方財政部門的橫向和縱向聯動機制。
2、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優化執業環境。
首先,行業協會要建立行業誠信機制和市場競爭規則,規範從業人員和專業市場準入,提升行業協會綜合協調能力和市場影響力,加大對行業不正當低價競爭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凈化註冊會計師環境,嚴格自律。其次,會計師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樹立質量第壹的理念,嚴格規定各項業務的收費標準,實行同城事務所之間的監督核查,保持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建立職業道德自我糾錯機制,提高行業整體執業質量。
3.完善會計監督機制,提高監督效果。
各級財政部門要明確“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事務所的管理不能只停留在設立審批上,要采取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的方式,進行全鏈條的檢查。
4.堅持金融部門主導,形成強大合力。
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充分發揮財政部的主導作用,整合行政監管資源,理順會計監管主體之間的層級關系,構建以財政部會計監管為主體,其他監管部門多層次協同的會計監管機制和綜合監管體系。同時,要加強與立法、司法機關的合作,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違法成本,增強刑事責任,在《會計法》中強化刑事責任追究。
5、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
針對財務會計造假案件頻發的情況,財政部門要切實增強行政監管的影響力和震懾力,進壹步加大對中介機構的問責力度,嚴肅追究違規會計師事務所的機構和個人責任。對欺詐發行等重大違法案件,以及審計頻繁不到位的會計師事務所,要研究依法從重處罰的標準,采取暫停或吊銷證券服務業務許可證、禁止相關責任人員進入市場等措施,將負有主體責任和管理責任的首席合夥人、品控合夥人納入問責範圍,加強執行力的銜接。
6.優化檢驗方法,提高檢驗人員素質。
加強督察員信息技術相關培訓,酌情考慮引入專業信息人員,積極探索大數據的信息督察手段,綜合分析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大量數據信息,進壹步提高監管效果和效率。要把檢察隊伍落到實處,避免實際工作中頻繁輪崗,導致檢察隊伍專業能力不熟練。
山東紙幣行業會計監管體系的加強只是我國會計監管體系的壹個縮影,在未來,我國的會計體系必然會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