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自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第壹筆股票交易發生之日起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2.上壹交易日日終投資者名下證券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以上。證券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證券公司集合理財產品,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