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有限合夥公司的流程_ _ _
1.填寫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書和任命書(委托書),同時準備材料;
2.提交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3.接收《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應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等待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5.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載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繳費,領取營業執照。
有限合夥公司註冊材料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包括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企業住所證明等。);
2.全體合夥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特殊普通合夥人企業還應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書);
3.委任書(委托書);
4.合夥協議;
5.全體合夥人向各合夥人認繳或實際出資的確認函;
6.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名稱預先核準的投資者名單;
7.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8.合夥人為外商投資企業(不含外商投資性公司),合夥企業申請的經營範圍涉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還應當提交商務部門的批準文件;
9._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相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