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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村級財務管理

A   如何加強村級財務管理

在我國,村級財務管理問題始終是農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但由於種種原因,使得村級財務管理問題突出,直接影響到村級班子的團結,影響到黨群、幹群關系的融洽和農村工作的順利開展。

壹、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村級財務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具體問題:

1、會計賬務處理欠規範

主要表現在:壹是會計賬簿、科目設置不規範。如財產物資等有賬無物,有物無賬,有總賬沒有明細賬;對同壹經濟業務前後年度會計賬目處理不壹致;總賬、明細賬不壹致;現金與存款不分。有的村部分財產早已賣掉或報廢,但賬面沒作任何處理。不少村有帳無物,賬實嚴重不符。個別村幹部對自身要求不嚴,打著借用公物的幌子,實則占用集體資產長期不交,最終達到個人占有的目的。二是壹些工程、項目開支另行建帳,甚至不記賬,未能納入總賬之中。三是會計、出納自行記賬,對帳不及時,憑證傳遞方式不規範,出了問題互相推諉。四是會計檔案管理不善。

2、發包、出租欠規範

主要表現在:壹是手續欠規範。口說為憑,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合同,書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義務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二是程序欠規範。個別村主任、幹部搞暗箱操作,不進行招標,有的不開“兩委”會,少數人說了算,即使開了會,個別幹部又擅自變更集體決定。三是付款收費欠規範。大部分工程項目的付款以領款憑證方式入賬,農村已成為工程承包商逃稅的“黑洞”;有的以其他費用支出直接沖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賬;有的收取後,私自保管挪用,長期不報賬;有的由於集體收入少支出大,於是只好提前收繳承包款和租金,村集體資產被嚴重“透支”。

3、財務公開流於形式

壹是壹些地方將公開形式化,當作政績之壹,壹哄而上,圖形式,求名聲,對於財務、村務落實的具體情況,則告之甚少,往往虎頭蛇尾,形式主義泛濫,短期行為嚴重。二是公開不規範,在財務公開的內容方面存在著欠細欠具體的問題,對於重大支出項目沒有專項公布。三是實行會計電算化後,對電腦打印賬目校核不細,產生失誤,引起群眾誤解。

4、財務管理混亂

壹是應收款增多導致資金沈澱,資產被個別村民無償占用導致集體利益受損。壹些村主要幹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資金,大量借款無法回籠,群眾罵聲不斷;有的村集體房屋、設施被個別村民無償占用,村幹部或袖手旁觀或有心無力。二是多頭開戶普遍存在,存款短缺屢有發生。由於金融部門“吸儲”不正當競爭以及少數村幹部和財務人員的私心作祟,集體存款多頭開戶,甚至采用個人名義存單存款,該問題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表現較突出。由於出納素質良莠不齊,以及村主要幹部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賬款不符,存款短缺。三是開支大手大腳招待,借公濟私。壹部分村在資金安排上沒有量力而行,有的盲目上項目,造成嚴重虧損;有的開支無度,揮霍浪費,借機中飽私囊。四是違規賬目較多,會計核算及檔案管理混亂,自行設置會計科目,憑證不裝訂,不編制會計報表,違規問題多,財務收支混亂,有的收入不入賬,有的財會人員對凡是村委主任、村長審批的就付款而不管審核憑證。由此形成財務管理混亂。五是鄉級財務支出預算約束不嚴,年初預算人大會通過的只到大項,無細項;具體執行時還是領導說了算。在執行上繞過人大監督。財政預算成了壹紙空文。村級財務收支基本無預算。

5、財務制度不健全,流於形式

大部分村沒有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條文很健全,但執行情況差,或幹脆棄之不用,制度條文純粹是應付檢查,形同虛設。村級民主理財組織和財務公開制度沒有建立,缺乏群眾監督。大多數村會計兼任文書和出納,既管錢又管帳,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會計檔案資料沒有認真保管,鼠咬蟲蛀,黴亂毀壞。有些村財會人員變動沒有正常的帳目交接手續,或不交帳,有的甚至帳目丟失。還有些村村幹部誰收錢誰花,收多收少幹部之間不清楚,群眾更是不明白,財務管理處於無人負責,誰都負責的混亂狀態。民主理財形同虛設,設立民主理財制度的目的在於使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控制不合理開支,緩解幹部關系。

6、部分幹部貪汙腐敗,亂攤派問題嚴重

目前農村部分基層領導幹部利用職權侵占集體資產、大吃大喝、奢侈浪費、亂攤派現象時有發生,加上暗箱操作,財務收支不透明,造成幹群關系不融洽。農村財務管理問題也壹直是農民群眾投訴和上訪的熱點。

  7、財會人員素質低,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

目前,我國鄉村財會人員普遍存在著文化業務素質偏低的情況,絕大部分財會人員沒有經過專業知識培訓,由此便產生了賬務處理隨意,違反會計基礎規範要求的問題,也必然導致會計監督不力的局面。村級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亂收亂支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如亂發亂補現象無法杜絕白條列收列支現象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常常發生,原始憑證審核審批不規範,記賬不日清月結、報表不及時。

8、“村賬鄉代管”流於形式,不能起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作用

“村賬鄉代管”的工作由鄉鎮農經站負責。鄉鎮農經站是最後也是最有效的壹道審核關口。但由於農經人員不熟悉財務,業務素質較弱,原則性和責任性欠強等原因,存在著重記賬輕管理,只審憑證,不審開支合理與否等現象,使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憑條得以記賬。他們人員又少,業務素質又不高,如無會計證上崗現象仍然存在,這必然造成會計業務操作不規範;管理經費無正常渠道,主要靠收取村級財務審計費和代理記賬服務費來維持運轉。使得管理中心只是將收支整理後分類記賬、編報表,成了村裏的記賬員,財務管理職能嚴重弱化。由於村幹更換頻繁造成會計人員也更換頻繁,會計人員交接不及時、不合規,造成離任幾年後不交賬也無法審核,村級無證上崗的會計就更多了,會計基礎工作很不規範。

二、解決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問題的對策

1、嚴格財務活動程序,建立和完善有關制度。用制度明確村委會各幹部成員的職責,村黨委書記、村委主任壹律不得直接經手現金及存款業務,杜絕誰收款誰花錢、無專人管理財務、無專人審批的現象,堅持壹簽、壹批三審制度即業務經手人簽字,經村委主任審批和助理會計審核、村民理財小組審核、鄉級財務服務中心審核才能報銷的制度。鄉財務服務中心要依照有關制度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於不符和規定的開支,財務服務中心有權拒絕報賬;對於合理的開支,服務中心在票據和現金支票或轉帳支票加蓋審核章後,村助理會計方可到鄉農村信用社支取現金或轉賬。鄉農村信用社在辦理業務時,必須檢驗相關票據上的印簽是否齊全(務中心報賬專用章,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審批人專用章)若不齊全者,不予辦理。其次,制定完善、嚴格執行有關制度。在開支審批、業務辦理、會計核算、資金管理等各個環節上進行約束,使財務管理有章可尋。例如: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開支審批制度、“壹事壹議”籌資酬勞制度、等。

2、各村、社應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財務審批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票據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使村社財務的審批、公開、監督、票據的管理、財產物資的管理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建立嚴格的村級財務工作監督機制,把財務公開落到實處。首先,鄉鎮要成立村社財務管理監督審計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社財務管理進行高質量審計,並建立村社幹部離任審計制度。其次,要制定出硬性措施,使各村在統壹規定時間內公開賬務。除做到賬賬相符,賬目清楚外,要及時負責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必要時基層黨委政府派出專職人員進行督辦、催辦。三要建立資金使用審批制度:各種開支實行逐級審批制,按月報賬,村的開支由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批,村主任(書記)簽字報銷,社的開支由各社理財小組集體審批,社長簽字報銷。四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切實保障群眾參與財務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監督的權力。

4、推行“代理記賬制”、“村賬鎮管制”。“代理記賬制”、“村賬鎮管制”是近年來各級村級經營管理部門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摸索出來的對村級財務的重要管理經驗,深受農民群眾歡迎,應大力推行。即不具備設置會計的村級,在財務自主權、資金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可以由鄉鎮財政所代理記賬或實行村賬鎮管,確保村級各項資金收、繳、管、支諸環節上安全、有序、高效地運行,確保村級會計工作步入正常軌道。具體可以按照資金來源渠道的不同實行這種財務管理制度:(1)是由政府財政撥款的部分,繼續實行由鄉鎮財政所統壹管理的村財鎮管制度;(2)村集體收入部分應交還給村級組織自行管理,獨立建帳,建立相對獨立的財務管理制度。要在村級組織建章立制,調動村級組織理財用財的積極性,管好用活集體資金,為群眾提供有效的公***服務;(3)對於集體收入比較少的地方,可以委托會計代理制度,在壹定範圍內集中辦理會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