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填法如下:
1、《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制企業執行。
2、《小企業會計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在除大、中型企業以外的執行。
3、《企業會計準則》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執行,2008年鼓勵大、中型企業執行。
公司應嚴格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穩健選用適當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並建立、健全確定公允價值的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應全面執行新會計準則的各項規定,不得根據需要選擇執行。
公司應根據新會計準則的有關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會計政策,做出恰當的會計估計,明確區分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準則變化造成的影響。公司應在金融工具初始確認時客觀分析持有意圖,合理劃分各項金融工具,並形成明確的書面結論。
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區別:
1、適用範圍不同,具體會計準則大多只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適用於其他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除金融保險企業以外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
2、側重點不同,具體會計準則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範。側重於確認和計量,重點規範會計決策過程。而會計制度則側重於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範,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在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