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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

為規範招生工作,保障北京交通大學本科和高職院校順利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教育部和北京交通大學章程的有關規定,以及高考招生的具體情況。

第二

學校名稱為北京交通大學,簡稱北京交通大學;英文名為BeijingJiaotongUniversity,縮寫為BJTU。學校法定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西直門外上元村3號。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位於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現代路69號。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由教育部、交通運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是全國首批設有研究生院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高校。2017,學校正式進入國家“雙壹流”建設行列。

學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學(GB 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GB 19004)的代碼計劃招生。在規定時間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學畢業證,即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文章

北京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除普通招生外,還包括學校本部中外合作辦學、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專業、國家專項、南疆計劃、民族班計劃、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合作計劃、港澳臺僑招生、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高職(專科)招生全部是普通招生。

第四條

招生專業中威海校區有7個本科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以下簡稱“威海校區中外合作辦學”)高職(專科)在海澱區清河鎮永泰莊就讀

本科標準學制為建築學專業五年,其他專業四年,第二學士學位兩年。高職(專科)標準學制為三年。

第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六條

北京交通大學成立了由校長、分管招生的校領導、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以及本科院校、學生處、就業創業指導中心的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的決策機構。根據工作內容,下設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組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組,均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和監察部對高考招生進行監督。

第八條

招生辦作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本科學院,負責本科和高職院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壹)貫徹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規定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學校的分省和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學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

(五)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我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組織協調新生入學審查工作;

(七)組織我校自主招生考試和專項招生考試,負責考試安全和疫情防控,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和處理,並將違規行為處理結果報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

(八)履行相應的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職責;

(九)支持相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往年各省計劃,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國家政策導向、近年高考報名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程度、各種特殊類型招生等因素,確定各省招生計劃及相關專項計劃。各省、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數、選修科目要求以省招辦公布為準。

第十條

預留1%的本科招生計劃總量,用於調節地方統考線上生源的不均衡。高職(專科)招生無預留計劃。

第十壹條

學校未被各省編制的其他招生計劃,用於高水平藝術團體、高水平運動隊、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合作計劃、藝術專業預留等招生。

第四章入學

第十二條

在教育部的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統壹組織下,北京交通大學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備案(備案)

1

按批次順序誌願投檔,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投檔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根據各省學生情況,可適當調整。

2

總部校區和威海校區的所有中外合作學校都是英語學校。大量課程采用英語授課,專業課采用英語授課,對英語基礎要求較高。非英語語言的考生請認真填寫表格。

各類招生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承認

1

進入檔案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誌願進行錄取和分類。分專業的時候沒有專業級別的區別。承認投資成果中包含的國家政策會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數不得用於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2

按學校或院校專業組誌願填報的考生,在錄取和分專業時,如分數相同,按各省(區、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錄取。如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規則或各省區有特殊要求,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的成績。對所有不能滿足所報專業誌願但符合錄取條件並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的排序轉入未完成專業,直至錄取額滿。

誌願按專業(類別)填報,或誌願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只包含壹個專業(類別),且符合錄取條件的,直接錄取到其誌願專業(類別)。

在內蒙古自治區,除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外,按照“招生計劃1:1範圍內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設計科學、所有中外合作辦學、所有高職(專科)專業的外語教學只有英語。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國際班)專業的大量課程采用英語授課,對英語基礎要求較高。非英語語言的考生請認真填寫。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按批次誌願依次投檔,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不足的,可錄取非第壹誌願考生。符合條件的非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仍不足的,按照相應省份的安排實行誌願征集。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按照相應省份的安排征集誌願錄取。如果征集誌願仍然不足,將剩余計劃調劑到生源質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特殊類型招生

1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第二學士學位等各類招生,按照相應的招生簡章和有關規定執行。

2

民族班計劃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根據相關文件規定,考生投檔分數不得低於普通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投檔線以下40分。

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考生,如果高考地點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應符合相應專業選考科目的要求。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

對經省招生辦審批通過並被我校錄取的本科、高職(專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並加蓋北京交通大學公章的新錄取通知書,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指定校區報到。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被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被威海校區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入北京總部校區。威海校區不同合作方所辦的專業不能互相調劑。具體轉專業政策按學校當年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復試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者取消學籍。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除藝術類和中外合作辦學外,學校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壹般為每學年5000元或5500元,軟件工程三、四年級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設計專業每學年10000元。

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學費為每學年6萬元,在加拿大UniversityofWaterloo學習期間學費按該校當年學費標準繳納。機械電子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6萬元,在澳大利亞UniversityofWollongong學習期間的費用按對方標準收取。以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在國外留學期間保留學籍,每年按國內同等層次理工科學生學費標準的壹半繳納學費。

威海校區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每學年8.5萬元,其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每學年8萬元。

我院本部校區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每學年從750元到1200元不等。威海校區住宿費每學年1200元。

如國家調整收費標準,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高職院校(學院)每個專業學費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考上高職(專科)的學生,不遷戶口。

第二十壹條

學校有完整的“獎、助、貸、勤、補、賠”的資助體系,保證貧困家庭學生的全面成長。新生報到當天專門為經濟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學生可以憑經濟困難證明申請入學,暫時不用交學費。

第二十二條

接受候選人的投訴:jwss@bjtu.edu.cn

第二十三條咨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電話:010-51688 441。

威海校區電話:0631-3806000

高職(學院)(清河職業技術學院)電話:010-62905445

學校網站:

招生信息網:

微信微信官方賬號:bjtuzs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按照章程招生。

第二十六條

招收香港、澳門、臺灣華僑,須遵守本章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各種媒體摘編公布的招生章程內容如有誤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