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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提取備用金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備用金是企業資產的壹部分,主要用於員工的差旅費或零星采購支出。提取備用金時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提取零用金會計分錄

提取儲備基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定額備用金

貸款:銀行存款

核實儲備基金支出時:

借:管理費

貸款:其他應收款-零用現金

當儲備基金在期末收回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零用現金

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撥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用於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的款項。備用金應指定專人管理,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籌備過程中發生的開辦費、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由企業承擔的技術轉讓費。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當地銀行開立賬戶,並利用開立的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各種收支轉賬業務。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包括應收的各種賠償金和罰款、應收的租賃包租金以及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