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PPP有利於緩解金融風險,平滑政府債務。PPP以項目為基礎,可以改變政府的收支現金流,緩解當前的支出壓力。與政府債務相比,通過PPP項目融資實現跨期資金調度更有針對性,有利於降低當前的金融風險。
第二,PPP有利於優化政府的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根據現行政府會計準則,公共投資必須納入政府預算和資產負債表。從預算管理的角度看,由於政府需要在合同期限內合理支付社會資本,形成了政府的直接債務。對於這種債務,政府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客觀反映,預留支付空間,避免形成當前的“財政幻覺”,在未來支付時惡化財政狀況。從資產管理的角度來看,基於PPP模式政企分開理念的資產經營權和運營經營權分離是核心機制設計之壹。PPP項目對特許經營年限、技術標準和資產回收事項有明確的合同約定,從而督促項目承包商加強績效管理。
第三,PPP有利於通過提高項目效率來防範債務風險。由於PPP以風險最優分配原則為核心,可以充分利用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比較優勢,將不同的風險以最低的成本、最有效的方式自主分配給能夠管理的壹方,從而提前提高項目收益。項目市場收益的提高有利於防範存量債務風險和新增債務風險。PPP合同應用於存量資產,選擇TOT(移交-運營-移交),提高公共資產維護或運營效率,有利於防範存量債務風險;PPP合同應用於新建項目,通過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在公共資產的設計、建設、維護和運營中提高項目效率,有利於防範新增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