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需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這是法律角度的規定,當然實際要從事會計工作光有證書是不夠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需要通過學習掌握到各個行業的壹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實帳操作技能,證書的考試是考理論知識,實操應重點學真賬實操,盡可能不學模擬帳套。當然為何考這個證書沒有任何門檻限制,因為開辟通道,讓更多只需要多壹些證書的人士也可通過考試獲得。很多人不明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與實際的從業會計工作有何區別,有證書是代表有資格,但要從業會計需要具備的是資格+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