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壹:每日計提工資時,根據工資表用借款費用支付應付工資;員工每月借款時從其他應收款中借款。這種做法對員工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從賬目上看,員工年底領取的工資很大,個人所得稅會是壹個很大的數字。所以不推薦這種方法;
方法二:日工資計提時,根據工資表用借款費用支付應付工資;員工每月借款時,要做壹個匯總表。表頭要標註員工借款明細。表頭要註明是工資發放表,個人所得稅要按照員工每月借款額計算繳納。到年底根據薪酬計劃和每個員工的結余,結合公司的薪酬分配考核體系發放。這樣員工相對更有利於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