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面確認函:確認函中列明需要確認的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調查人確認確認函金額是否正確,或者確認函中未列明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調查人填寫相關信息或提供進壹步信息。同時,受訪者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回復。
2.否定確認函:如果被調查人不同意確認函中所列的信息,只要求被調查人答復。
其中,信函和憑證的對象包括與金融機構的銀行存款、貸款等重要信息,以及應收賬款等內容。其他內容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款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