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會計準則與舊版內容的不同比較
壹、《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壹) 仍然稱為基本準則,所有企業均須執行,未按照國際慣例使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F)壹詞。
(二)明確了會計目標。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從理論上講,我國的會計目標兼具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但是,我國會計目標顯然將受托責任觀放在第壹位,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國際上普遍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壹定差別。
(三) 刪除了會計核算的壹般原則,而代之以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關性、清晰性、可比性、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等八個方面。
(四) 權責發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計量部分。
(五) 會計要素定義遵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但收入與費用的定義部分地引入了資產負債觀,這主要是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的相關條款。
(六) 引入利得和損失兩個概念。同時,對於利得和損失又區分為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在理論上,前壹種利得和損失實質上尚未實現,後壹種利得和損失已經實現。
(七) 首次規範會計計量屬性。規定了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五種計量屬性,而且強調企業在會計計量時,壹般應采用歷史成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規定,財務報表的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現行成本、可變現價值和現值。
(八) 取消了會計記賬須用中文以及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
(壹) 符合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這壹規定體現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即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範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因為象大型船舶這樣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根本完不成,必須借助於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原準則規定只允許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
(二) 取消了後進先出法。壹是因為改進後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二是因為後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
(三) 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因為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壹種形式,國際會計準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四) 明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采用壹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三、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壹) 縮小了適用範圍。與原《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相比,本準則僅規範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範,這壹規範與國際會計準則完全壹致。
(二) 對於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采用不同的方法確定其投資成本,這主要是與《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並》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