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念解釋
出納與會計都屬於財務人員,二者的工作既有區別,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必然的聯系。
從人員關系上來講,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都屬於壹個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工作者,都處於要害工作崗位,他們的地位是等同的。精明的企業領導者存選擇出納人員時,除了看其是否忠誠可靠外,還要看其是否有現代經營意識,是否有社會活動能力,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公關能力。
從業務關系上來說,出納與會計都屬於壹個單位的財會崗位,工作中應相互協助、密切合作,***同打理好企業的日常財會業務,做好本職工作。但他們之間又有著明確分工,工作上各有側重,即“出納管錢,會計管賬”。
1.出納負責的工作
出納人員專管貨幣資金的收付以及與之相關的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同時,出納人員還必須每日或者定期與會計人員對賬,核對雙方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賬是否相符,以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從而避免多報、冒領等差錯。因此,出納人員不是單純地辦理現金的收付和銀行存款的存取,也要涉及部分會計業務,所以需要學習會計知識,以便在填制“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時,熟練地掌握會計科目的對應關系。
2.會計負責的工作
會計人員專管總賬和除貨幣資金之外的其他明細賬。會計崗位有許多細分,如記賬會計、稅務會計、材料會計、成本會計等。會計人員要負責整個會計核算工作,從平行登記總賬、明細賬到編制會計報表,以及完成納稅申報和成本核算。
二、業務要點
雖說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的地位是平等的,二者在工作上緊密聯系、分工協作、缺壹小可,但是,二者在業務的隸屬關系上還是有主次之分的。出納人員應當在以下兩個方面主動接受會計人員的監督。
(1)主動為現金盤庫提供條件,絕不能認為監督盤庫是對出納人員的不信任。
(2)對賬時,主動為會計人員報出現金庫存數,再由會汁人員核對賬款是否相符。不應當由會計人員結賬後先報出現金賬戶的余額,再由出納人員表示賬款是否相符,這樣會造成會計監督的本末倒置,其後果十分有害。
特別強調:出納工作只是整個財會工作的壹部分,只有會汁或主管會計才可總攬本部門財會工作的全局。作為出納人員,應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向成為壹名合格的會計人員努力。對此,出納人員平常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應下功夫學習會計基礎理論與相關的財會業務知識,多向會計人員請教,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技能,為日後承擔更重要的工作創造必要條件。
從會計分管的賬簿來看,可將財會崗位分為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和出納。 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體現為分工與協作的關系。
《會計法》中明確規定企業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1.三者之間互相依賴且牽制
由於出納、明細賬會計和總賬會計所使用的核算依據是相同的,都是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因此三者之間具有很強的依賴性。這些會計憑證作為記賬依據,必須在出納、明細賬會計和總賬會計之問按照壹定的順序傳遞。他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同完成會計任務,同時又互相牽制與控制,二者缺壹不可。出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會計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總分類賬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明細賬中的有價證券賬與出納賬中相應的有價證券賬,有金額上的等量關系。因此,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三者之間就構成了相互牽制與控制的關系,三者之間必須相互核對,保持賬目相符。
2.出納核算是壹種特殊的明細核算
出納與明細賬會計的區別是相對的,出納核算也是壹種特殊的明細核算。出納需要分別按照現金和銀行存款設置日記賬,對銀行存款還要按照存入的不同戶頭分別設置日記賬,逐筆序時地進行明細核算。對於“現金日記賬”,要每天結出余額,並與庫存數進行核對;對於“銀行存款日記賬”,也要在月內多次結出余額,並與開戶銀行進行核對。月末都必須按規定進行結賬。月內還要多次出具報告單,報告核算結果,並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進行核對。
3.賬實兼管——出納
出納是壹個賬實兼管的工作,具體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與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的收入與結存相關的核算;
(2)保管現金、有價證券,管理銀行存款賬戶;
(3)管理保險櫃,辦理收支結算手續;
(4)賬務處理;
由以下幾點可以看出,出納工作與其他財務工作有所不同。除了出納,其他財會人員是管賬不管錢,管賬不管物。 出納工作的這種分工並不違背財務“錢賬分管”的原則,這是因為出納賬是壹種特殊的明細賬,總賬會計還要設置“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投資”、“短期投資”等相應的總分類賬,以此來對出納保管和核算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進行總金額控制。其中,有價證券還應有出納核算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明細分類核算。
4.出納工作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
貨物的購銷要經過兩個過程:貨物移交和貨款結算。其中,貨款結算的收入與支付必須通過出納來完成;往來款項的收付、各種有價證券的經營以及其他金融業務的辦理也離不開出納人員的參與。這兩點也是出納工作的壹個顯著特點,其他財務工作壹般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而只對其進行反映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