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我現在是廣州大學英語專業的大二學生,對會計頗感興趣。請問各位專家如何考廣州的會計註冊人員?

我現在是廣州大學英語專業的大二學生,對會計頗感興趣。請問各位專家如何考廣州的會計註冊人員?

不需要資格證,大專以上學歷即可報考,不需要工作年限。畢業後可以考

附:

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報名指南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的規定,現將2006年的有關報名事宜通知如下:

壹、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a)大專或以上畢業;

(2)會計或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指審計學、統計學、經濟學)。下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豁免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在學校、科研單位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職稱的人員)可申請免試某壹專科。申請人應填寫《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將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提交其註冊地省級財政部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委辦公室), 並經地方考委和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報財政部國家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考委)批準後,可以免試。

三、考試科目和範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範圍:在國考委發布的2006年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法和時間

考試方式為閉卷和筆試。客觀試題通過填寫答題卡來回答;主觀題用寫簡體字回答。

考試於2006年9月6日至7日舉行。會計考試時間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180分鐘;經濟法和稅法考試時間各150分鐘。

考試順序如下:

9月15下午2:00-5:00審核。

9月16上午9:00-165438+淩晨0: 30稅法

下午2:00-5:30會計

9月17上午9:00-165438+淩晨0: 30經濟法

下午2:00-5:00財務成本管理

動詞 (verb的縮寫)登記

請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本手冊關於註冊會計師考試的方法、規則、準則及相關內容(請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或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完全認可和自願遵守。考生應在領取準考證的同時領取《考生必讀》,以便按規定參加考試。

(1)註冊日期

報名起止時間由各地考試委員會確定,時間為2006年4月6日至4月30日。

(二)報名方式

1.報考人員可以同時報考5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報名費按科目繳納,其中每科試卷費10元,由各地考委辦公室匯到全國考委辦公室,用於命題、試卷印刷、分發、評卷等費用。

2.報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交壹寸近期(去年或今年)免冠照片若幹張(供準考證等使用。),經報名工作人員核實後填寫《XX地區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報名表》,並按報名費標準繳納報名費。

3.各地考委辦公室按照全國考委辦公室統壹規定的格式和號碼發放準考證。

六、考試用書的訂購、發放和考前培訓

(壹)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根據全國考試委員會審定的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材料和相關參考資料,考生可自願訂購。

(二)嚴禁其他單位或個人以國家或地方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考試委員會委員、考試命題專家等名義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材料及相關參考資料,舉辦考前輔導班。國考委辦公室將保留對上述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為方便考生備考復習,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在《中國註冊會計師》雜誌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開設考試問題解答專欄,從2006年6月開始陸續解答考生在考試和復習中遇到的問題,屆時敬請關註。

考生在備考過程中如遇到教材專業問題,可發傳真至國考委辦公室,該辦公室將開通24小時傳真電話(010-68703206);或電子郵件,請將會計問題發送到examkj@cicpa.org;請將審計主題問題發送至examsj@cicpa.org;請將有關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問題發送至examcw@cicpa.org;請將有關經濟法科目的問題發送至examjjf@cicpa.org;請將有關稅法主題的問題發送至examsf@cicpa.org。國考委辦公室匯總提出的問題,經研究後重點回答有關考試政策和教材的問題;涉及現有法律、法規、標準等的政策問題。將提交相關機構研究;國考委辦公室原則上不辦理考生個人答卷。

七、試卷評閱、成績鑒定和成績驗證

(壹)考生答案由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集中,按照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發布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試卷評閱規則》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由全國考委確定,由各地考委辦公室審核後通知考生。

(二)每科考試實行100%制,60分為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後,考生本人認為公布的成績與本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的,可以在財政部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所在地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成績核查, 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財政部考試委員會頒布的《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和《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則》組織成績核查。

(四)單科合格者,其合格成績在取得單科合格成績後連續四次考試中有效。2006年,往年合格分數線的有效性可以追溯到2002年。

(五)考試各科成績均為有效合格的,可持成績合格證書向當地考委會辦公室申請換發通用資格證書,並繳納通用資格證書工本費人民幣6元。通用資格證書僅證明所有考試成績合格,不作他用。

(六)領取全國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全科執業證書後,可以申請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

八、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認真閱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考生守則、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紀律、作弊處罰規則、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考試工作規則等相關文件,自覺遵守文件規定,如有違反,應接受相應處罰。

9.考生在考試前期領取準考證時,由全國考委辦公室發放考生必讀資料,內容包括答題卡(樣式)、答題卡(樣式)、考生基本信息填寫(書寫)方法、考生考試須知、考生考試規則以及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相關辦法和規則等。請仔細閱讀並按下。

X.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提升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綜合素質,深入掌握註冊會計師行業隊伍狀況,配合行業高層次國際化人才的選拔培養,在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同時實施英語考試。考試時間為9月19: 00-21: 00。參加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考生和取得《全科醫師證書》的人員,可自願報名。通過英語測試並頒發證書,記錄為行業基本信息。這個測試證書不是獲得通用證書的必要條件。2006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增加英語考試的具體實施辦法另行通知。

XI。其他人

地方考試委員會可根據本規則制定本地區的報名規則。

港澳臺居民和外國籍公民參加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統壹考試的報名簡章另行發布,報名時間為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為了方便中國公民和在歐洲學習工作的外國公民參加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統壹考試,將在歐洲設立考場。具體報名方式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