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證券期貨經紀公司申請開立交易賬戶,根據存入的資金,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照其公允價值借記“衍生工具”科目,按照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3.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借記“衍生工具”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如果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4)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