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收資本(股份公司稱“股本”)是指投資者根據公司章程或合同、協議投入的資本(包括現金、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實收資本比例或股東股份比例是確定所有者在企業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的基礎,也是企業分配利潤或股利的主要依據。
2.資本公積。是企業收到投資者的投資金額超過其在註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以及其他資本公積。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
(1)資本溢價(或股權溢價)形成的原因包括溢價發行股票,投資者繳入資本較多。
(2)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如企業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投資企業按份額增加或減少的資本公積。
(3)資本公積的目的主要是增加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不反映所有者比例,也不能作為所有者參與企業財務管理決策或進行利潤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據。
3.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統稱為“留存收益”。指從歷年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形成的企業內部積累。
(1)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從凈利潤巾提取的累計資金。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經批準後可用於彌補虧損、增資或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
(2)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在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的余額。與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相比,企業在未分配利潤的使用上有更大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