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就業並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
2、按規定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費;
3、從業人員通過職業技能等級培訓、專項職業能力培訓、特種作業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職業技能競賽,且取得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含復審換證)。
通過參加企業技能人才評價、政府公益性培訓和政府協議項目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個人不予補貼。
二、企業申請補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依法繳納各項稅收,無偷稅、騙稅和抗稅行為,具有良好的納稅記錄;
3、與從業人員簽訂6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費;
4、企業對新錄用的員工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依照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備案的培訓方案開展崗前職業技能培訓,員工考核合格的;或者按照《深圳市技能人才多元化評價實施辦法》的要求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員工考核合格並獲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
三、培訓機構申請補貼條件
1、系本市職業院校;
2、持有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核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並經評估合格的職業培訓機構,或者經市、區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承擔培訓職責並經事業法人登記的培訓機構;機構應具有相應培訓項目資質。
3、培訓後學員取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經技能鑒定單科成績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