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時,按實際成本支付,借記“材料采購”科目;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驗收入庫時,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材料采購”科目;
(1)如果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則:
借入原材料(計劃成本)
借入材料成本差異(+)差異為:(超支)
采購貸款材料-實際價格成本
2.如果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則:
借入原材料(計劃成本)
采購貸款材料-實際價格成本
貸款材料成本差異(-)差異是(節約)
3.期末結轉,檢查入庫材料形成的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節余差異貸記“材料成本差異”。
4.平時發料時,要使用計劃成本。
5.期末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結轉發出材料應承擔的差異金額。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銷售成本
委托加工材料
其他運營費用
貸款:材料成本差異
如果實際成本低於計劃成本,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余額材料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成本差異)÷(期初余額材料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計劃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余額材料成本差異÷期初余額材料計劃成本×100%。
發出材料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當前材料成本差異率。
原材料實際成本=原材料借方余額+材料成本差異借方余額(-材料成本差異貸方余額)。